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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分录如何编制?

编辑:梅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23-10-07

需要计算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.包括:

(1)纳税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:

①出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支付的土地出让金;

②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金;

③以转让方式取得的地价款为向原土地使用权人实际支付的地价款

土地增值税要进行清算:

一、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,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%以上,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%,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;

二、取得销售(预售)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;

三、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;

1、先预提:

借:待摊费用-土地增值税1%或2%

贷:应交税金-土地增值税

缴纳的时候:

借:应交税金-土地增值税

贷:银行存款

2、待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后,开出发票和结算帐单,交付给买主时,预收转收入,并计算由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,:

借:主营税金及附加

贷:待摊费用-土地增值税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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